央行称银行个人理财有四问题
一是理财产品性质界定不清楚,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理财业务不等同于个人金融业务。但银行发行以提高收益为目的的理财产品业务,目前也并没有严格界定是存款业务还是投资业务,因此,银行无法向客户提供提前支取、质押和开具存款证明等服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是理财产品单一,同质性强,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收益率走低。在严格的分业经营环境下,受投资渠道狭窄等因素制约,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创新能力,尤其是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创新较弱。有些银行的个别产品收益率过高,背离了理财的初衷,造成人民币结构存款收益率竞相攀高,产品的竞争陷入价格战的泥潭,银行理财业务的收益也越来越低。
三是银行缺少理财方面的专业人才和客户经理。报告认为,从产品研发角度看,目前北京理财市场上的外汇理财产品大部分来自外资银行的原始设计,各商业银行产品的自主研发能力较弱;并且,风险管理与控制手段仍较为落后,主要采取与外资银行平盘的方式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
四是理财产品的营销宣传存在不实之处,有的片面宣传高收益而忽视了风险提示。调研发现,一些银行产品以高收益来迎合客户对收益的期待,而忽视了产品收益背后的风险提示,从而易误导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