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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7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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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搞个产品形似名牌,就是所谓的“傍名牌”。而一些个体和单位,则喜欢与名人“凑”在一起,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这就是所谓的“傍名人”现象。
日前,温岭市天博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天博学校)校长毛保富通过裁剪等技术手段,把自己与著名教学专家、学者、院士“拼凑”成一张照片,后将照片用于一些网站及户外广告宣传。有律师称,这种“傍名人”的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
天博学校校长“傍名人”
前天,记者在网城温岭站首页上看到天博学校校长毛保富分别与教育部原副部长、国际易经科学研究院院长等五位著名专家、学者、院士的合影留念照片。
作为一般浏览者,稍加注意,就能发现同一张图片里,图中的主要人物处于同一角度,但光线却相反。本报摄影记者认为,从摄影上的技术层面看,图片是经过加工制作的,破绽不少,并非原始图片。这些照片同时还出现在当地的一些电视和户外广告上。
当天记者致电天博学校毛保富校长,他承认照片确实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处理,最后形成网站上见到的他与著名学者们的合影照片。
律师称:天博学校此举涉嫌虚假宣传
浙江钱江律师事务所曾碧佳律师说,《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因此,温岭天博校长通过技术手段,将自己的照片和其他名人,通过裁剪修改放在一起,以达到提升个人形象、宣传学校的目的,涉嫌网络虚假宣传。
曾碧佳律师说,《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另外,天博学校还在自己网站上罗列所谓的十个“惟一”,以宣称自己学校的优势。曾碧佳律师说,该校此举涉嫌违反我国《广告法》规定,‘惟一”、“最”等字样在广告中是不能出现的。
执法部门:网络虚假宣传要查处
杭州市工商局一位负责人说,网络虚假广告,和一般的媒体广告有明显不同。网络服务器很多情况下都不是在本地,有的甚至在国外,因此查处难度很大。一些公司也正是利用了执法部门的这一难题,在网络上大肆作虚假宣传。
记者还从台州市工商局获得消息,去年该市共有数十起网络虚假广告的举报,举报数量有明显上升。被举报企业,都是通过网络将自己的实力、规模等夸大,造成一种假象,诱使一些人上当受骗。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些举报情况一旦查证属实,将会给予严厉处罚。
本帖转自浙江每日商报 作者:吴禄婵
详情请见:http://hzdaily.hangzhou.com.cn/m ... content_27302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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