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少在这里发言,但看到此贴我想说一下我得到的消息:
小女孩得的是哮喘,送到医院已经快不行了,医院抢救无效,小女孩走了,一开始医院跟家属已经解释过了,大家也没有异议(小女孩外公也是医务人员,也了解这种病,他也在场).可后来来了很多亲属,改口说医院的责任,后来又来了很多人,把小孩的遗体放到医院大厅(挂号处),影响了医院的工作(无法挂号看病了).期间保安和病人家属肯定有肢体接触,来了很多警察,场面无法控制,就放催泪弹了.
其实大家一般看到这种情况,肯定觉得是医院的责任.更何况有警察出面.
在协调会上,政府发话,不管有无责任,一定要医院赔偿,医院领导坚持无过不赔偿.如果医院不赔,估计是政府出钱,但政府会给医院其他压力.据说现在一出事情,只要家属会"闹"的,或多或少能得到赔偿.(我想有些家属也不是为了一点钱,而是太伤心了)
最后我想说一下,不管谁对谁错,最后祝福小女孩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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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这话贴进事实一点.上次蓬街某村一人骑摩托车被人撞死,送到下陈医院。医院判定人已死亡,于是就把尸体放置。后死者朋友一群人来医院,怒骂医院不采取急救措施,医院方面辩称死者送到医院已经死亡。后该死者朋友在医院内见医生就打,砸光了医院的的玻璃。带头打人的后被刑拘,再后好像是托关系罚了一点钱了结了这事。其实处理这种事情,有一群人的话很容易走极端,一人煽风,其余人退路都没有,想不闹都不可能。谁不闹谁是nao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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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的人说,确实是这样的!其实被打的医生也真是很受气的,又被人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