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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0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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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开展2007年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和“爱心结对”助学行动的通知
为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动员全社会力量,帮助家境贫寒、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实现梦想,经研究,仙居县希望工程实施领导小组、仙居县“双争”活动领导小组、共青团仙居县委、仙居县广播电视台、《仙居新闻》编辑部、仙居县青年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2007年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和“爱心结对”助学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7年8月7日——8月15日
二、受助条件
1、2007年新录取的全日制本科仙居籍大学生和在读中、小学生(包括外来民工子女、农村贫困留守儿童);
2、父母均为农民,家庭贫困。优先资助家庭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特困学生;
3、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
三、资助标准
大学生:一次性资助人民币2000—4000元/人;
中小学生:资助人民币200元/人·学年。
四、资助形式
1、仙居县希望工程办公室(设团县委)统一接受各级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捐款,并实行统一发放。
2、根据捐方的实际情况,可以是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结对资助若干名贫困学生,也可以是一个团支部、一个集体、几个捐款人结对资助一名贫困学生。
五、资助对象申报程序及要求
1、贫困大学生不具体下达资助名额,由资助对象本人向团县委提出申请,填写《2007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附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二份,由其所在村出具家庭状况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盖章后,上报团县委办公室,经审核讨论后确定受助对象;贫困中小学生共资助200人,由资助对象向当地乡镇、街道团委提出申请,由各乡镇、街道团委汇总后填写《仙居县贫困中小学生结对受助名单汇总表》上报至团县委办公室,经审核讨论后确定受助对象。
2、贫困学生助学金受助对象必须接受社会公示;
3、贫困学生在接受资助后必须及时以信件方式向资助方表示感谢,汇报学习和思想状况。
联系地址:仙居县城关镇前路1号团县委办公室
联 系 人:吴 敏
联系电话:0576-87772518。
仙居县希望工程实施领导小组
仙居县“双争”活动领导小组
共青团仙居县委员会
仙居县广播电视台
《仙居新闻》编辑部
仙居县青年联合会
200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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