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亲爱的先生……
《亚洲华尔街日报》周末版有一篇Ajay Singh写的小品文Confessions of a Chronic Writer,闲谈喜欢写信的趣事。这位辛格先生是《亚洲周刊》驻港特派员,印度人,出版过一部畅销小说GiveEmHell,Hari。四岁那年,家里就送他到喜马拉雅山脉上一所英国寄宿学校求学。学校规定念到五年级的寄宿生,每个星期都要上一节四十五分钟的写信课,先是写家书,后来是写信给名人、给政府议论社会问题和国家大事。一九六九年七月,四十九名五年级学生写信给美国三位太空人,祝贺他们成功登陆月球。结果,大半数学生都收到太空人亲笔签名的回信,还附了照片。辛格说,毕业前几个月,他开溜逃课得罪了教数学的舍监,给暂令退学,结果竟也学着童年甘地的做法,写了一封文情并茂的信给舍监求情,舍监大为感动,放他一马。长大后他开始投书到各报章去。
辛格说得对,投书报章是英国人的传统癖好。《泰晤士报》的读者来函往往比新闻和社论精彩,而且不乏有名有姓的人投书,明刀明枪,光亮磊落。法国人形容英国绅士的特征是:“爱马如命,踢球成狂,身留折骨,口供里有一封致《泰晤士报》的信”。他们一年登出四千封左右的读者来函。听说,有人写了好几十封信没有一封登出来;有人一气之下只写Sir不写Dear,开笔说:“我不称呼你亲爱的,因为你对我不亲不爱,除非你登我这封信。”
辛格说,新德里铁路局有个老职员一生在报上发表过五千封信,从污水处理到裁军问题无所不谈,起码有一位总统和一位首相对他的意见作了回应。他说过一句名言:“有人抽烟,有人喝酒,我爱写信。”
我不爱写信,只爱读信,尤其爱读报上的读者来信。那些信的署名当然不会像《泰晤士报》那样有邱吉尔、有萧伯纳、有艾略特;只要不是“-读者-、-华侨-、-市民-,我都看。真名真姓的来信摆出勇气和诚意,最可贵。我们的社会需要培养站在亮处说话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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