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县境变迁
建县初,县境西以温峤岭、南以大雷山与乐清县为界,明成化十二年(1476),乐清县山门乡、玉环乡划入,县境扩大。据《嘉靖太平县志·地舆上》载,其时县境“广东西相距七十五里,袤南北相距八十三里:是为分方之境。东三十五里新河城又五里抵海,西三十五里石桥入乐清界抵海,南三十里隘顽所又三里抵海,北四十里小唐岭又五里入黄岩界,是为四正之境。东南五十里松门卫抵海,西北四十里岭店驿入乐清界,西南七十里楚门所抵海,以上俱陆路;东北四十五里新桥入黄岩界,此水路也:是为四隅之境。”清雍正五年(1727),巡抚李卫奏置玉环厅,析太平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都等地属玉环。乾隆六十年(1795),原二十五都寨门、蒲桐、都顿。二十六都邢田、罗徐、冈绾,及石塘、横门等营汛之地,统划归太平县。此后150余年,县境未有大的变动。1949年冬,析琅玑山、白沙山、道士冠、黄礁和白果山5岛属黄岩县。黄岩县岩前乡划入温岭县。1952年初,必胜乡一村(上盟)、二村(下盟)及三村(金闸)少部分土地划入黄岩县。1955年,划大陈岛(凤尾乡)属海门直辖区(今椒江市)。1956年5月,划湖雾乡属乐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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