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国时期
民国初年,分为东南西北中5大乡,设城区及潘郎、箬横2镇,大闾、岙环、新河、永安、镇海、桥下、旗峰、河溪、温虞、石门、振清11乡,计14自治区。民国3年(1914)取消自治制度,县下辖1城区、4镇、10乡,增设泽国镇、松门镇,裁减旗峰乡。5年,恢复原14自治区。15年前后,增设兴善乡、凤尾乡2自治区。18年,实行村里制,改庄为村里(集镇为里,乡为村),重新划定5区、27里、174村、2179闾、10730邻。
民国19年2月,改村里为乡镇,6月间成立5区公所,以序数命名,辖27镇183乡。23年12月,撤销区公所,推行保甲制。24年3月,210个乡镇整调为15镇48乡,7月编成1121保、10831甲。
民国25年8月,以原第一、第四区合并为城区,辖19乡镇,以原第二区及第三区盘马乡、晋大乡设新河区,辖18乡镇;以原第三区设松门区,辖13乡镇;以原第五区设潘郎区(区署设泽国镇),辖13乡镇。27年11月,以原第四区及第一区五里乡从城区划出,增设温峤区,辖10乡镇。29年7月,撤潘郎、温峤二区,改设横峰区。63乡镇并为15镇35乡、629保、8360甲。
城区:太平镇 大闾 岙环镇 白石 湖屏 萧凰 保合
新河区:滨海 新河镇 必胜 新西 凤尾 湖屿 永安 长寿 新场 河洋 塘下 大峰
松门区:石桥镇 松门镇 淋川镇 箬横镇 车浦 高龙 桥下镇 上马钓浜 石塘镇 箬山镇 贯庄 龙门
横峰区:河溪 坞根 大球 泽国镇 牧屿镇 翁山 温岭镇 桥伍 旗峰 牧蛟 焦桐 横峰 莘田 潘郎镇 冠城 火溪镇 狮峰 江山
民国31年1月,撤横峰区建制,改设泽国、温峤2区。各区所辖乡镇调整如下:
县府直辖:太平镇 大闾 岙环镇 湖屏
新河区:新河镇 河洋 萧凰 滨海 塘下 大峰 凤尾 必胜 长寿新西 永安 新场
松门区:松门镇 石塘镇 箬横镇 淋川镇 石桥镇 桥下镇 高龙 箬山镇 车浦 贯庄 上马 钓浜 龙门
温峤区:温岭镇 旗峰 莘田 保合 大球 坞根 河溪 白石 焦桐横峰
泽国区:泽国镇 潘郎镇 大溪镇 牧屿镇 桥伍 冠城 翁山 江山狮峰 牧蛟 湖屿
民国34年12月裁撤新河、温峤、泽国3区署,翌年5月又撤松门区署。36年9月,50乡镇调整为43乡镇:湖屿与牧蛟合并为湖蛟乡,江山与桥伍合并为江山乡,大溪镇与狮峰合并为大溪乡,温岭镇与河溪合并为温峤镇,旗峰与莘田合并为旗峰乡,石塘镇与箬山镇合并为石箬乡,新场与塘下合并为新塘乡。岙环、淋川、石桥、桥下、横峰、潘郎、牧屿等镇改为乡建制。合并乡镇后,保甲制度仍旧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