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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食草动物 于 2008-8-27 00:06 发表 
迅达欠账无数,老板跑路
老板现在去哪里了
浙江迅达城市信用社破产案引发民营银行质疑
2002年12月30日15:21 [ 周颖 ] 来源:[ 中国经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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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正在审理的浙江迅达城市信用社破产一案,多少给正在推行民营银行的试点省份浙江泼了点儿冷水。这场破产危机是由浙江迅达城市信用社董事长林芊挪用、侵占6000万元资金引起的。尽管城市信用社(以下简称城信社)与民营银行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是随着市场的发展及金融体制的改革,很多城信社正在逐渐过渡并改造成为民营银行。而浙江省在推行民营银行的试点工作中,又走在了其他省市的前列。迅达城信社的破产,无疑使众多目光又锁定了浙江。
“迅达城信社一案,引起了一些人对民营银行的质疑,事实上应该理性地、公正地看待这些事情。”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金融处的徐满平告诉记者,这件事情不会影响浙江民营银行的发展。
徐满平透露,浙江在发展民营银行方面,将建立合理的退出机制,其中也包括城信社。不合格或不达标的机构,通过兼并、股权转让方式等来解决,以此来保证民营银行的优质资产和一定的资本充足率。
据了解,目前有关部门并没有针对民营银行制定明晰的规则,主要是对于民营银行本身并没有清晰的界定。如何界定民营银行的性质,地方商业银行吸引多少民间资本其属性可为民营银行等等,这些正是民营银行的一个盲区。也正是因为如此,对于民营银行的信用体系,部分投资者仍持有怀疑态度。
“事实上,引起更多关注的并不是城信社破产本身,更多是关注民营银行在推行的过程中会出现哪些问题。信用社的破产,某种程度上会导致投资者的怀疑态度,最直接的将会产生对民营银行的信用危机。”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易宪容认为,信用社的破产将会有一定的联动效应,民营银行首先面临的是信用问题。
浙江金华市商业银行行长毛剑玲告诉记者,经营本身就是一种信用,对于民营银行这样一个新生事物来讲,他没有经营历史和记录,如果再没有一套完善的信用体系,这种怀疑也是有道理的。问题是,信用体系并不是靠民营银行自身来建立的,它需要一定的立法保障和游戏规则。迅达城信社的破产,可能有人对民营银行表示异议,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发展民营银行也好,商业银行吸引民间资本介入也好,这些事情本身并没有违背市场规律,因此不能停滞不前。
虽然民营银行的发展不会停滞不前,但眼下多少也受到一些影响。
金融学会副秘书长秦池江表示,浙江迅达城信社的事件,会影响到民营银行的发展进程。首先是对民营银行信用评级、资本充足率、不良资产的处置等方式,不能用原来国有银行的方法来监管,不能以原来的体制来衡量。应该以市场为导向,在市场化的框架下为民营银行营造合适的、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
秦池江认为,民营银行本身缺乏完善的信用体系,而城信社的破产可能导致消费者对民营银行信用的怀疑。因为没有历史可寻,他完全凭借自己的承诺来兑现,但制度又缺乏对这种承诺的约束机制。
事实上,秦的这种观点得到了业内人士及银行界人士的认同。在他们看来,城信社的破产引发消费者对民营银行信用的质疑,并非是坏事,这反而是一个前车之鉴。
在接下来的过程中,要发展民营银行该如何防范风险,或者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信用体系,这是非常关键的。据悉,浙江省有关部门将这种想法已经纳入了日程,将会根据浙江省的实际情况,做进一步的战略部署并制定相应的举措。
“这对民营银行有一个很好的警示作用。”易宪容分析认为,虽然现在关于民营银行没有明确的规则,但迅达城信社事件会催生民营银行的防范体系。但这个防范体系的建设,并不单单依靠民营银行本身而制定,需要全方位的衡量并且有一定的规则,这种防范体系才是比较完善的。否则,各地区都会有一套自己的执行方法,真正做起来可能也不利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