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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标准目前正在酝酿
本报讯(记者 吴斌)省政府日前公布了一份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今年9月起,新的最低月工资在现有标准上普遍上浮70-110元。记者昨日从市劳保局获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将根据当时具体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省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中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将浙江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960元、850元、780元、69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8.0元、7.1元、6.5元、5.7元四档。这也是我省自1994年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10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确定劳动关系的都适用本标准,最低工资中还包括社会保险中需个人缴纳的部分。
市劳保局工资处工作人员表示,我市昨日已经收到省政府的文件,台州最低工资标准将由市政府根据我市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本身并不是工资支付的一个实际标准,而是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法定底限。根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将考虑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
据了解,我市最近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去年9月1日。目前,台州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为75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6.4元。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为7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