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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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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买回家,发现不太满意怎么办?可以退货。东西买回去感觉不喜欢或不合适怎么办?也可以退货。近日,温岭人本、国美等33家商场超市的负责人共同签订了《温岭市流通领域无理由退(换)货诚信服务公约》,今后市民买到不称心的商品,就有“后悔药”可以吃了。
据了解,“无理由退货”是指消费者在作出承诺的商场正常购买商品后,对感到不满意、不合适、不喜欢的商品进行退换时得到的一种诚信服务,之前温岭部分商场超市已在一定范围内自行开展。
不过,“无理由退货”不等于“无条件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否则视情节给予折价退还或不予退还。此外,消费者在退换商品时应当提交购货发票或消费凭证,还有部分特殊商品也不列入退换范围。
“实行‘无理由退货’制度的商场、超市将在显著位置悬挂标识牌和公约内容,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可以参考。”温岭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无理由退货”制度属于诚信服务范畴,推行该项制度要充分结合现代经营理念的宣传,推动经营者提升服务层次和服务水平。下阶段,温岭将扩大“无理由退货”制度的实施范围,让更多消费者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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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生意VIP群68787124我来自于浙江,生长于广东,发展于南京,落脚于大连,眼望于厦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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