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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货的乐客多为何如此闹猛

  半个月来,椒江的乐客多商场里的商品越来越少,但到商场买商品的人却越来越多。上周五发表了《乐客多超市在撤架……》一文后,人们开来购物的小车致使偌大的停车场都停不下,许多人提着大包小包把小车都装满了。

  商品奇缺的乐客多又没有打折,购货者却是如此闹猛,在这买方时代,会令坐在书斋里的经济学家大跌眼镜。何故?盖因购物卡作祟也。

  这阶段来商场抢购的,绝大多数是持购物卡者。从单纯的买卖关系来说,持卡者受到了损失。如果不买商品,谁知道手里的卡会不会报废,于是见物就买,买的却又不是所需商品,搁在家里难免浪费。所以,这样的购物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从更深层面上,群众要问,持卡者手里的卡从何而来,绝大多数不会是自己掏腰包买来的吧?商场既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刷银行卡,没有必要多花一道手续先去买卡,画蛇添足增加麻烦。这些卡大致有几种:或是朋友的馈赠,或是单位发放,或是企事业单位本来想送礼还未送出去的,而大多数应该是说不清道不明的灰色收入。而这种灰色收入,正是中央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一张卡,也许只有三五百元,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收受者还是要警惕的啊!

  昔日椒江最大的超市陷入如此窘境,凸现了这种全国性的制度缺失。乐客多供应商的撤柜,其根源据说是上海总部资金链供给断裂导致的。也就是说,城门失火,却要池鱼跟着买单。消费者的消费卡没有得到法律保障,在买卖中不是平等关系,属于随时都可能遭受损失的弱势群体,其一旦受到损害,却找不到补偿的主体。

  从乐客多购物卡的相对贬值,想到一个更具普遍性的问题。目前,台州的各大商场特别是超市,大多发放了自己的购物卡。春天花100元购买的卡到秋天也只能购买100元的商品。其间的人民币白白被商家无偿占用,不用支付任何利息,而银行的各种信用卡,存放在里面的钱银行是支付利息的。购物卡这种“霸王条款”从客观上也损害了持卡购物消费者的利益。
呵呵  看来不就是 开大点  骗人吗 咔咔
呵呵 这里有咱 野人混的地方 哈哈 咱罐水玩 啊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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